各学院(系)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对外交流学习,为辅导员搭建多岗位锻炼平台,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的有关通知精神,现对全国第十七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岗位予以公布(附件1),请各学院(系)有意向的专职辅导员进行申报,并于1月8日(周一)前将申报表(附件2)交学生工作部(处)601室。
附件:1. 第十七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岗位一览表
2. 第十七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
学生工作部(处)
2018年1月4日